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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学金

注意事项
- 经本校申请之奖助学金,依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规定办理。原则上同质性奖学金不得重复申请,每人以一次受奖为度。确定未获通过者,可继续提出其它申请。
- 为配合审查与汇整申请资料时间,请务必于公告之截止日期前缴交相关资料至受理单位提出申请。如有逾期或资料不齐全者,请恕无法受理,请各位同学配合校内作业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
- 请注意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办法与生活辅导组公告事项,如可迳送主办单位申请之奖助学金,可不需经课外活动组审理。如需经过学校推荐或汇整送件者,请务必于https://nfuosa.nfu.edu.tw/scholarship-news.html公告期限内(非主办单位截止期限)送至承办人员处汇办。
- 申请流程:
详阅网页上的申请办法,并下载申请表格。
于学校截止日期前将相关证件、表格送到受理单位(送课指组者申请视必要需检附申请者私章)。
注意奖学金录取名单,等候通知领款。 - 如有申请奖助学金需请生活辅导组开立『未享公费及奖助学金证明书』者,请自行填妥切结书送至生活辅导组提出证明文件申请。本证明书每人限开一张,敬请慎重提出。